************************************ 申請出生證明及各種關係證明應檢具文件 ************************************ ****出生證明**** A、必備文件: 1、申請人之護照或美國公民證(如持美國護照或公民證請提供載有中文姓名 之證件)原本與影本乙份。 2、詳填「文件證明申請表」乙份。 B、檢附文件: 1、國內公私立醫院出具之出生證明或載有「出生地」之國民身分證或戶籍謄 本正本。若無提供載有「出生地」之證明文件者,可以「具結書」代替。 2、二吋半身相片二張(如需增加證明書一份,請多繳一張照片 )。 3、規費每份九美元(請寄美金匯票)。 ****親屬關係證明(如父子、兄妹)、夫妻關係或結婚證明、離婚證明**** A、必備文件: 1、申請人之護照或美國公民證(如持美國護照或公民證請提供載有中文姓名 之證件)原本與影本乙份。 2、詳填「文件證明申請表」乙份。 B、檢附文件: 1、國內戶政機關所發之戶籍謄本正本及影本乙份並做妥英文翻譯。 2、規費十四美元(請寄美金匯票)。 ※本處係證明中文戶籍謄本之英文翻譯屬實。 ※本處受理範圍為紐約州、新澤西州、康州和賓州。 ※如郵寄辦理,請附貼足郵票(請勿使用機器郵票)之回郵信封(如: Certified, Registered, or EXPRESS MAIL , 以免郵寄遺失。 ※請勿使用郵政以外之寄回服務,本處不接受Federal Express, Airborne, DHL, UPS 等之回郵信封,以免費用糾紛層出不窮。 *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N.Y. 885 Second Avenue, 17th Floor New York, New York 10017 Tel: (212)486-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