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談博士學位的標準 ****** 文:方鴻明 博士學位主要的目的是訓練獨立、可靠和有能力的研究學者。技術雖然重要,但更重要 的是對特定問題能應用各種方法去解決的能力,並對學門主要概念、技術的了解。具體 而言: 一、能表達了解學門的基礎知識。 二、熟悉文獻,並能獲得與工作主題有關的知識。 三、表現技術能力;最好能熟悉所有的技術。 四、能提出有意義的問題。 五、口頭與文字表達能力。 六、在獨立研究中設計研究方法。 七、遵守學術倫理和規則。 那麼如何評估博士班學生呢?下面分四大項評估點來介紹: 一、技術方面:研究方法的品質,輔佐工具的應用(電腦、統計、圖表)、研究紀錄簿的 正確和品質、執行實驗的精密度和嚴格性、研究工具的實用知識、獲得新技術的能力。 二、行為方面:工作研究場所的標準、紀律和應用,和其他學術研究者的溝通和接觸能 力,主動參與學術討論會、期刊討論會。 三、研究的態度:獲取新知的能力、批判性閱讀論文、分析、口頭報告與討論研究結果 、好奇心。 四、研究一年成果評估:文字報告(如何去組織和呈現研究結果)、初步結果的品質和原 創性、提出有關問題和假說。 以上是博士課程研究所必需注意的細節,也是努力的方向。 至於博士學位取得的重要的關鍵是「博士學位論文」。這是你取得學位的重要憑藉。有 的包括文獻回顧、方法的設計、研究結果的完全表達、結果的解釋和討論。有的只看你 發表的論文,或者是兩者合併。論文提出,接著是論文答辯,在回答審核者的問題,若 多數通過,一個博士學位就出爐了。(留學生學訊/方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