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話說罰單 ****** 文:時人 在美國開車,難免要碰到吃罰單的情況;罰單分為違規停車(Parking Violation )和違 規行車(Moving Violation)兩種。金額也因州因地區不同而有差距。至於接到罰單的原 因常常也因時、因地、因人而異。所謂因時,可能因為某一州或某一個城市經濟不景氣 ,公家預算緊縮,於是交警便勤於查投幣計時表和隨處伺機而動,努力開罰單來增加公 家收入。因此,駕駛人常會感到危機四起,風聲鶴唳,險象叢生。因地,則如紐約市某 些交通繁忙街道在尖峰時段禁止綠燈時右轉,外地人常被攔下來還莫名其妙的。 最常見的另一個例子,則是停在消防栓附近,雖然駕駛手冊上規定的是十五呎內不准停 車,有時停得靠近些不會有事,有時則慘遭被拖的命運。因人,那就得看個人運氣造化 了,有時被警察攔下來,碰到脾氣好、心情也好的警察,說不定可以動之以情,僅接到 一張warning了事;碰到執法嚴格的,非但不領情,除了開罰單外,還額外給你上一課 。說也奇怪,根據許多人的經驗,罰單似乎可以預估人們的心情,總是在人心情或運氣 不佳的時候出現。有人甚至一天內接獲兩三張罰單的,對開車族而言,常常提到罰單, 便開起國罵,牢騷滿腹。 最常見的罰單,當然要屬違規停車了。除了指明禁止停車的地方外,一般人經常稍不注 意就拿到罰單的是停在只准上下貨品的臨時停車位、有住宅區居民停車許可限制、消防 栓十五呎內限制、殘障者專用停車位等地方。在交通繁忙的地段所設的投幣計時表通常 在上下班尖峰時間都不准停車,而且,只要一到規定時間,立刻有警察隨同拖吊車在旁 虎視眈眈,一有獵物馬上採取行動。在紐約市,最有效率的警力非交通警察莫屬。尤其 在曼哈頓幾處鬧區,投幣的時間直到午夜為止,千萬別心存僥倖投機,警察總是在時限 之前出現。 對紐約人而言,最大的夢魘不外是突然發現在停車位上的車子不見了,因為被偷和被拖 的可能性都極大,被偷當然損失極大,被拖的後果也不算輕,總是至少要花二百元左右 (拖吊費一百五十元,加上罰單及來回計程車錢)才可以解決。而且,如果碰到惡劣的拖 吊車司機胡整亂搞,車子本身遭到破壞也只能自認倒霉。所以,在曼哈頓,非必要絕不 開車是紐約市生活須知第一條。如果必須開車進城,除非停在收費昂貴的停車場,不論 停在何處,都要看清楚標誌上的規定及時間限制,免得罰單事小,拖吊費加上來回奔波 及懊惱悔恨才是一大損失呢! 至於違規行車的故事可就更多了,最常被取締的例子就是超速及Stop Sign沒有完全停 車(Full Stop)。前者若嚴重的話(如速度超過九十哩)可能要上法庭。多數的高速公路 速限為五十五哩,但通常在六十五哩以下警察是不會取締的。但若超過七十哩,被抓的 可能性極高,超速的基本罰金是五十元(各州不同),超速十哩之內,每哩加罰1.5元, 超速十哩以上,每哩加罰2.5元。有些人在車上安裝雷達偵測器,一旦被警察的雷達槍 掃中,立即示警。這種與警察鬥法的裝置,如果被警察攔截,將會罪加一等。看到Stop Sign沒有完全停車也是經常遭警察眷顧的,有時在夜深人靜的僻暗住宅區內以為安全 無虞,四下無人,可以不必踩煞車,多此一舉,但是警車總是神不知鬼不覺地突然冒出 來。所以,還是小心謹慎,步步為營的是好。 除了上述兩種違規外,其他比較常聽到的就是闖紅燈、在不准U-turn處迴轉、碰到校車 上下兒童時沒有停車等候之類的違規。還有一些莫名其妙就被警察攔下來的,比方:在 車上戴耳機聽隨身聽、幼童坐在前座、或是幼童坐在後座沒有綁安全帶、綠燈右轉沒有 禮讓行人優先通過或是車子的車頭燈或煞車燈壞掉等等情況。當然,不論接到什麼罰單 ,假使你有任何不服之處,皆可向法院上訴。其程序是在收到罰單通知的十天之內,向 法院申請上訴。 法院隨後會通知安排上訴的時間,然後你必須親自出庭。只要出庭,通常都可以獲減罰 金的三分之一。檢查官在調閱你的案子時,會徵求你的意見,是要選擇減少三分之一的 罰金還是要經過法官裁奪。多數人都會選擇減少罰金,一來可能支持自己的證據不夠, 二來也不想浪費時間。申請上訴其實是很合理而且若警方沒有出庭,也沒有提出書面報 告的話。只要你出庭,檢查官便會撤銷你的罰單。只是通知上訴的時間往往在兩三個月 之後,而且是白天上班上課的時間,一般人存著「花錢消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心理,乾脆繳錢了事。 接到罰單的心情是懊惱,被警察攔下來的瞬間反應是「怎麼會是我?」若是警車在你車 後亮燈並做手勢叫你靠邊停車時,最好馬上減速,而且小心翼翼地找個適當的地點停好 車並坐在車內靜候處置,切勿急忙打開車門,甚至走出車外。如果車內有其他乘客,尤 其要請他們坐好,直到警察趨前要求出示證件時再去翻皮包或打開放證件的地方。警察 查對完證件後,會告訴你違規的原因,如果你覺得對方態度很客氣溫和的話,也可禮貌 地稍做解釋辯護,切忌與警察爭執講理,因為若有不服,還可向法院申訴。 至於處理罰單並不是付了錢就完全沒有後遺症,跟在罰單後頭更嚴重還有保費增加及被 吊銷駕照的可能。在每一州的駕駛手冊上都有說明在什麼情況下駕照會遭到暫停使用(sus pension)或吊銷(revocation)的處罰。主要是根據各州的「計點制度」,所謂的「計點 制度」就是每位駕照持有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有罰單點數的限制。每張罰單所佔的點數不 同,例如紐約州超速的罰單點數由三點至十一點,按超速哩數來計算;闖紅燈、stop sig n則各佔三點,超越正在上下兒童的校車佔了五點;紐約州的規定是在一年半(十八個月) 之內罰單點數達到五至十點將會接到監理所的警告通知(warning),超過十一點就有被吊 銷駕照的可能。 如果已經接到警告通知,唯一能解決的辦法就是報名去參加經過監理所核准的行車安全 課程,則可減少四點,而且汽車保險的費用也不會被提高。如果你的駕照已經遭到susp ended或revoked,而你還繼續開車,萬一遭到取締,則除了罰款(二百至五百元)外,還 可能面臨被監禁十五天的命運。 駕駛記錄是最直接影響汽車保險的因素,所以,奉勸各位除了要小心駕駛、謹防罰單外 ,萬一不幸中獎,也要妥善處理,免得後患無窮。 ◆有關紐約州的計點制度,請參閱下表。   Speeding(mph over posted limit) 1to 10 3 11to 20 4 21to 30 6 31to 40 8 over 40 11 Reckless Driving 5 Failing to Stop for School Bus 5 Following Too Closely(Tailgating) 4 Inadequate Brakes 4 (While driving employer's vehicle)2 Failing to Yield Right-of-Way 3 Violation Involving Traffic 3 Signal,Stop Sign or Yield Sign Railroad Crossing Violation 3 Improper passing or Lane Use 3 Leaving Scene of an Incident 3 Involving Property Damage or Injury to Animal Child Safety restraint Violation 3 Any Other Moving Violation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