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學生簽證說明 ****** 文:移民局 * 臨時工作簽證 * H簽證共有四類,分列如下:H∼1A有執照護士,H∼1B具有傑出表現與特殊能力 ,適合擔當這類職務的外國人。H∼2A短期季節性農工、H∼2B如果在美國境內無 法找到擔任某種服務或勞力工作的失業者,具有這類能力的外國人即可申請H∼2簽證 。H∼3外籍受訓人員應獨立組織、公司、或其他訓練者邀請,來美接受訓練者,可申 請H∼3簽證。H∼4持有H簽證外籍人士的配偶或未婚未成年子女,眷屬得隨他或她 同行,亦可隨後入境團聚。 為取得H簽證,提供就業或訓練機會的個人或公司必須填寫I∼129H表格,提出申 請,申請表格應同時包括正本和副本,並依照I∼129H表格所書指示,繳納規費及 證明文件。申請書應向外籍人士工作或接受訓練地點所屬移民局提出,你或你未來的雇 主可向最近的移民局索取I∼129H表格,亦可電話索取。 如果申請獲准,移民局將通知申請人,申請書副本將送交申請書中指定的美國領事館, 如果該外籍人士身在美國,可同時提出I∼5○6表格,申請更改非移民身份。如果I ∼5○6申請書未與I∼129H表格同時提出,應於接到申請批准通知後,儘速提出 。你在索取I∼129H表格的同時,可以索取I∼5○6表格,移民局認為,提出申 請的雇主即是日後你在美國的雇主,你不得受僱於任何其他公司,領取薪水或其他報償 。 如果你申請的是H∼2簽證,尚需提出一份所謂的「勞工證明」、勞工證明是美國勞工 局擬定的書面聲明,指出該外籍人士申請的職務在工作地點當地無失業者有能力擔當。 申請人必須向距離辦公地點最近的州政府就業服務處,申請勞工證明,申請雇主必須提 出正副本申請表格,有意申請勞工證明,申請者可向州政府就業服務處移民局索取ET A∼75○表格。 * 具有特殊技能者如何申請臨時工作許可 * 一般而言,外籍人士未經許可不得在美國工作。不過,在特殊狀況下仍可獲准工作。 如果你因為有特殊技能而有人想僱用你,則僱主必須先以I∼129H表格為你向移民 局提出准許工作請願。I∼129表格即是用以將非移民者歸類為可獲准臨時工作者或 接受訓練的請願書。 如果有人要僱用你,僱主必須代向移民局提出I∼129H表格。你毋須自行繳交這份 表格。僱主可就近以電話向移民局索取I∼129H表格。 如果移民局批准僱主為你提出的I∼129H表格,你即有資格向移民局申請變更你的 身份以便在美國工作。僱主亦可為你繳交I∼129H表格時,一併將你申請變更非移 民身份的I∼5○6表格送交移民局。再重覆一遍:如果你有特殊技能而有人想僱用你 ,僱主須先為你以電話向移民局索取I∼129H表格。此外,僱主為你提出請願時, 須將填妥的表格和申請費送交移民局,亦可以郵遞方式寄給移民局。 * 如何為未婚夫或未婚妻申請簽證 * 如果你是未婚的美國公民,而你的未婚夫或妻是外籍人士,你可向移民局請求協助你的 未婚夫或妻取得非移民簽證前來美國。我們稱此為「未婚夫(妻)簽證請願」。 未婚夫(妻)簽證請願的目的,即在方便美國公民的未婚夫或未婚妻前來美國,俾使他 或她在入境九十日內與其結婚。你與你的未婚夫或妻必須在雙方出於自願的狀況下準備 結婚,才符合請願資格,在你的未婚夫或妻抵達美國後九十日內,你們必須在美國境內 結婚。為你的未婚夫或妻請願時,請使用I∼129F表格。切記,請願人必須是美國 公民。你可就近向移民局索取I∼129F表格,或以電話向移民局索取表格,他們會 將表格郵寄給你。打電話時,記得將你的全名和正確地址告訴移民局。 請記住,美國公民的外籍未婚夫或妻若已在美國時,則「未婚夫(妻)簽證請願」將無 法適用。當你的請願獲得移民局批准後,移民局會將你的請願書送至你在請願時所註明 的美國使領館,你的未婚夫或妻也必須親自向該使領館申請「未婚夫(妻)非移民簽證 」。若申請都符合規定,你的未婚夫或妻將獲准進入美國。美國法律規定你們必須在三 個月內結婚。如果你們未在九十天內結婚,你的未婚夫或妻必須離開美國。你們結婚後 ,你的外籍配偶必須以I∼485表格申請登記為合法的永久居留者。當移民局核准該 項申請後,你的外籍配偶將獲得一張外籍登記證以資證明其合法的永久居留身份。 另一個方法可使你的未婚夫或妻以美國公民的丈夫或妻子的身份合法進入美國。也就是 說,如果你們計劃在國外結婚,你們將可利用這種方法進入美國。 如果你打算在國外結婚,然後再攜帶配偶返回美國,你可以結婚後以I∼13○表格為 你的配偶申請來美簽證。你可向當地美國使領館或移民局海外辦事處提出申請。I∼1 三○表格可使你的新婚配偶以美國公民外籍親屬身份的資格申請移局簽證。如果這項申 請獲得移民局批准,移民局會將該申請書送到你們結婚所在地的美國使領館,你的配偶 即可申請移民簽證。 現在,我們再簡述一遍兩種可使你的未婚夫或妻獲得簽證的方法。ヾ如果你是美國公民 而欲使你的外籍未婚夫或妻來美國並在抵美九十天內與你結婚,你必須以I∼129 F表格向移民局提出請願。請願獲准後,你的未婚夫或妻即可向當地美國使領館申請「 未婚夫(妻)非移民簽證」。我們要提醒你及你的未婚夫或妻考慮時間因素,在美國境 外申請「未婚夫(妻)非移民簽證」可能需要一、兩個月才會有結果。ゝ如果你是美國 公民而欲在國外與外籍人士結婚,你可在結婚後以I∼13○表格為你的配偶提出移民 請願。請願獲准後,你們結婚所在地的美國使領館,將會發給你的配偶移民簽證以讓其 合法進入美國。 * 如何維持學生身份 * 若你以F∼1或學生身份進入美國,你得遵循若干規定,以保持身份。首先,你得上 滿 全時份量的課程。所謂「全時課程」可有如下解釋:例如,移民局認可的大學院校證明 你在大學部一星期最少修滿十二個小時的課程或等量的課程。又如,你可在研究所修習 研究生課程或在神學院等宗教學校修習大學部或研究生的課,只要校方證明你修的是全 時課程。 再如,你可就讀於高級職業學校,商業學校或語言學校。這類學校必須符合以下兩種情 況中之一種,ヾ學校本身授予副學位;ゝ移民局所認可的大學院校中,至少有三家無條 件承認此學校的學分。同樣地,校方必須證明你一星期至少修滿十二個小時的課程或其 等量課程。 你也可在任何其他的職業學校,商業學校或語言學校上課。如果課堂口頭授課是主要的 上課方式,校方必須證明你一星期至少上課二十個小時。如果研習討論會或實驗室工作 是主要的上課方式,一星期至少要上課二十五小時。 你也可以在小學或中學上課。這情況下,校方必須證明你每週上課的時數是該校規定正 規上課的時數。同時,校方必須保證學業期滿後,你可進一步完成某一特定的教育上或 職業上或就業上的目標。 另外還有三條規定你也必須遵守,才能保持學生身份。第一是,沒有移民局許可不可以 工作。如果你不經許可而從事任何形式的工作,你會遭遞解出境的懲罰。 其次,你必須隨時保持停留許可不逾期。注意I∼九四上入境、出境紀錄留停許可的期 限。在你的I∼94到期一個月前,申請延長停留時間,你就可保持學生身份。 最後,你若要在美國轉學,必須先取得移民局的許可。即使是在同一城市從高中進入大 學,你也要申請許可,這也被認為是轉學。儘可能地最好在轉學之前取得轉學許可。請 記住,若以學生身份入境,必須在被許可的學校裡註冊就學。 * 學生身份如何替配偶及子女申請簽證 * F∼一學生的配偶和未婚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和他一起來美國,也可以稍後再來美與他 會合,他們必須符合鄰近近其居所的美國領事館的三項要求,才能申請F∼二簽證(配 偶、眷屬身份)。 一、必須獲得一份有效的護照(加拿大例外)。 二、必須證明有充分的資產擔當費用,或已有安排(如父母支持),保證費用無虞。 三、必須表明一旦依附的學生,其學生身份終止時,他們將離開美國。 學生要替配偶和未婚的未成年子女取得入境簽證,必須先從就讀的學校取得一份有效的 I∼20。這份I∼20表格只能從學生合法入學的學校取得。如果配偶及未婚的未 成年子 女,預備和學生一起來美國,學生於替本人申請F∼1簽證時,繳交給美國領事館的I ∼20表格,也可以用來申請F∼2簽證。因此,配偶和子女可以持F∼2簽證,與 學生一起入境;全部只需要填寫一份I∼20表格。 如果配偶和未婚的未成年子女稍後才來美國與學生會合,他們必須向F∼1學生全時就 讀的學校,另外申請一份I∼20表格,繳交給美國領事館。這份I∼20表格的第一 項,應註明F∼一學生奉准在美國停留的截止日期。它亦必須註明申請目的是為申請F ∼2簽證,准配偶及子女入境。家眷抵達美國入境港口時,向移民局官員提示護照和I ∼20表格。移民官員准許他們入境之同時,應發給一份I∼94表格,註明入境的州 份和地點、屬於何類身份、以及批准停留的期限。他們奉准停留的期限,與學生奉准的 時間完全一樣。 持F∼2簽證入境的任何人,任何狀況下都不得接受雇用或從事商業活動。 此地所稱雇用,指以兼差或全工性質,為財物或其他報酬,提供勞力務服務而言。 * 外國學生離境須知 * F∼1學生欲短期離美國,然後再回原學校就讀者,必須拿到他國的入境許可證以及由 他國再回美國的入境許可。 如果你以F∼1學生身份回本國或前往其他國家,你得有一份有效的護照,或其他旅行 證件。只有去加拿大和墨西哥和加勒比海等國例外。多數國家來的旅客若只想短期入境 加拿大並不需要簽證,你最好就近請教加拿大領事你的國家是否被列為需要簽證的國家 。如果你計劃在加拿大或墨西哥停留不超過卅天,你就不需要I∼20表格(入學許 可),只要I∼94是有效的就可重新入境美國。 但你若短期離境之後欲由上述諸國之外的任何國家入境美國,你就需要具備以下證件: 有效護照,有效入境簽證以及由你目前所在的學校發出的I∼20表格(入學許可) 。若 離境之後,你發現你的入境簽證需要延期加簽才能重回美國,你得在美國國外的領事館 辦理申請。通常這種在非原屬國申請加簽的手續比較困難,外國領事可能會叫你提出不 在原屬國申請加簽的理由。簽證加簽所需要的證件包括一有效護照、一張近期照的照片 、還有一份有效的I∼20表格。這份表格是由你簽證上指明你要就讀的學校所發出 的,以及一份財力證明書,證明你有足夠財力完成學業。 通常如果你想在美國繼續就讀,離境時一定不要忘了向你所就讀的學校取得一份有效的 I∼20表格(入學許可)。如果,為了某個原因,你的I∼94表格(入境、離境文 件)在移民局中辦理手續,而你就要離美國,來不及拿I∼94表格,這時你應該通知 航空公司或其他旅行單位。這些單位會替你另外準備好一份出入境證件以供你出境。但 你仍然需要有效的護照、簽證以及近期的I∼廿表格以備將來再入境。 * 如何延長你的學生簽證 * 作為一個持F∼1簽證非移民的學生,你必須隨時讓你在美國停留的批准保持有效。你 奉准在美國停留的期限可於釘在護照上的I∼94表格上找到,延長簽證應用I∼53 8表格辦理,並且至少應在奉准在美國停留期限屆滿前十六天辦理,但也不得在屆滿六 十天之前辦理。你可在距最近的移民局辦公室取得I∼538表格,或打電話請移民局 寄給你,當你打電話給最近的移民局時,一定要報上你的全名與正確地址。你也可以在 你就讀學校的外籍學生顧問那裡取得I∼538表格。 你在填寫I∼538表格時,必須打字或以正楷書寫。申請延長在美國的停留必須填好 所有第一與第三部份的問題。第一部份中十五道題是作為代配偶與未婚子女申請延長簽 證之用。第四部份必須由你就讀學校移民局授權的官員填寫,可能就是你的外籍學生顧 問。你必須將這份填好的I∼538表格,連同你的I∼Ⅰ4表格正本,寄給管轄你就 讀學校的移民局。但千萬不要將你的護照也寄出。切記將你I∼94表格複印一份留底 。當你需要在美國多唸一年才能完成你的學業時,你也會奉准在美國延長停留一年。你 的護照必須保持在延長期限屆滿或預定離美的六個月之後仍然有效。在I∼538表格 第一部份的問題中,你必須填寫護照屆滿的期限。 在你申請延長在美國停留期限尚未批准的這段時間內,如果你符合維持學生身份的所有 要求時,你仍將是合法的學生。 如果你你在I∼94表格未寄回前就必須離開美國的話,你必須向就讀學校申請一份新 的I∼20表格,並在離開美國這段期間隨身攜帶。你必須向航空公司職員或其他交通 公司的職員表明,你已寄出你的I∼94表格。他們將會為你準備一份作為出境之用。 在你返回美國時,你必須出示你的有效護照及附在護照中的有效F∼1入境簽證。如果 你的護照中未附有一份有效的F∼1入境簽證,你必須在離開美國期間向當地美國領事 館出示你的有效護照,I∼20表格及可以顯示你在美求學期間財力上沒有問題的證明 ,然後你就可以向當地美國領事館申請一份有效的學生簽證。當你回到美國時,你必須 向移民局官員出示你的有效護照、有效簽證、I∼20表格,及可以顯示你有能力支持 你完成學業的財力證明。 * 如何申請轉學 * 如果你是一個持F∼1簽證入境的學生,並且希望在美國轉學,你必須獲得移民局的批 准。你必須在轉學之前就向移民局申請這項批准。同時,你也必須瞭解這項規定適用於 所有的學校。例如,即使你在同一市鎮中從一所高中轉到大學,也將被視為轉學而需要 移民局的批准。 如果你希望轉學,首先你必須向你要轉學的學校申請一份I∼20表格,然後你必須向 最近的移民局索取一份I∼538表格,或者打電話向移民局請他們寄給你。你也可向 目前就讀學校中移民局授權的官員,可能就是你的外籍學生顧問,申請一份I∼538 表格。在填寫完I∼538表格第五部份之後,你必須將I∼538表格連同I∼94 表格正本、欲轉學學校的I∼20表格,以及你的財力證明寄給管轄你目前就讀學校地 區的移民局辦公室。你可向你目前就讀學校的外籍學生顧問詢問投寄表格的移民局辦公 室地點。如果你的申請獲准,移民局將在寄還給你的I∼94表格上指出你欲轉學的新 學校名稱。在你寄出I∼94表格之前,千萬切記要複印一份影本留底,因為移民局處 理你的申請需要花一段時間。 記住!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將你的護照寄出。 如果你要離開美國,例如在暑假期間暫時離開美國,並且希望在回到美國之後進入另一 學校就讀,你必須在進入美國時出示你欲轉學校的I∼20表格。如果你在這種情形下 護准進入新學校就讀,就不需要申請I∼538表格辦理轉學。在你申請轉學之前,你 必須在你原先獲准入學的學校註冊至少上過一門課。至於在你原先獲准入學的學校必須 註冊多久,則移民法無明文規定。 如果由於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他認可的理由而無法到你原先獲准的學校就讀,你必須向 移民局提供詳細資料說明你的理由。 如果你在原先獲准的學校得到校外工作的許可,並且你因為需要而希望能在新學校校外 繼續工作,你必須做出以下特別安排:你必須在新學校發出的I∼20表格中收入來源 的 項目之下,列明以前校外工作的收入。在這種情況下,移民局就知道如果你轉學獲准, 你仍然需要工作。如果轉學獲准,你再申請繼續工作,移民局或許會予以批准,因為在 上次批准校外工作時,移民局已知道你是因為面對一些未能預料的經濟困境,而這次移 民局也知道你申請轉學。當你申請轉學並表示你想繼續找尋工作時,你必須有心理準備 :你的轉學申請可能被移民局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