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順手牽羊觸犯刑責──莫以惡小而為之 ****** 文•招嘉慧 案例:留學生黃君,素來品學兼優,並熱心公益,同學、師長對之均有好評。不料近日 黃君因感情困擾,外加在台至親突然過世之雙重打擊,意志消沈。某日,竟於某商店取 走價值數十元之商品,未經結帳即行離去。被店方發現,以順手牽羊之罪名(Shoplifti ng)移送法辦。 問:若黃君僅係一時大意,忘了付款,是否有罪? 答:檢查官(District Attorney)會斟酌實情,考量當事人之犯意,涉案金額等來作憑斷 。 目前在美國,稍具規模之商店,多設有各式隱藏及非隱藏式之錄影機於店內各處及 試衣間。由錄影帶中往往可清晰判斷出當事人有無故意犯罪之意圖。例如拿取商品前東 張西望,以便於無人在附近時下手等,即難以辯稱當事人僅係一時疏忽忘記結帳。反之 ,若當事人將該貨物拿於手中或掛於臂上等明顯之處,若無隱藏所取之物之企圖,只因 漫不經心走出店外,則較易辯稱該事件純屬疏忽造成,而無偷竊之意圖。同樣的,若當 事人將商品放入不知情之第三者衣袋中以便夾帶出店,第三者亦可由錄影帶中其動作表 情等,證明其無辜。 問:黃君可否於現場向店方賠償,求取私下和解,免除移送法辦的結果? 答:美國商界長久以來,因本類案件造成行銷成本之大幅增加,除了貨品被竊之外,為 防範竊賊,尚須加裝種種防竊設備如監看器、反射鏡等,同時加僱人手……諸如此類, 造成人力物力的重大浪費。有鑑於此,商界可說對此類事件深惡痛絕,故多採取一律移 送法辦的政策,以收殺雞儆猴之效。偶有一些個人小本經營的商店,較有人情味,此時 不妨試試,或許會有機會接受當事人的現場提出的高額和解。否則,雖然涉案金額細微 ,因區區兩、三美元而遭移送法辦者俯拾皆是。 問:移送法辦後由何人承辦,其審理過程為何? 答:當事人會收到出庭通知,或聽證會之通知(Pre-trial Hearing)。此時,應謹記一事 ,一旦認罪(plead guilty),即成定案。並非如一般所言:「當事人當庭俯首認罪,悔 意甚明,故可酌減其刑。」 是故,當事人應暫時於首次出庭時辯稱無罪(plead not guilty),以便爭取更有利 的機會,如聽證會等。此類案件屬於刑事(與該受竊商家間之財務賠償問題另由民事途徑 解決),係由檢察官(District Attorney)提出公訴。檢察官對此類小案件(petty crime) ,有權在微罪不舉原則下,考量情節輕重及當事人之犯意及悔意等狀況,而於審理前之 聽證會後,將該案撤銷,給予不起訴之處分(casedismissed)。 反之,若該案涉案金額較大,當事人又係累犯,或毫無悔意,則檢方會提出告訴(cha rge)。開庭二、三次,被告可選擇進入正式訴訟程序(trial),以陪審團或法官對本案進 行訴訟。任何一種訴訟,不論民、刑,皆是勞民傷財,曠日費時。當事人若負擔不起律 師,法院會指派律師為其公設辯護人。在紐約,此類免費服務僅係暫時性,一旦當事人 經濟狀況好轉,政府機構對此代墊之費用有追訴權。一般而言,除非當事人係累犯,記 錄不良,或當事人堅持還其清日,否則絕少因此類小案而訴訟到底。 問:黃君可能受到何種刑罰? 答:初犯者,若有悔意,且涉案金額不大(各地之金額上限不同,約在美金五十元上下) ,最有利的結局是不起訴處分(dismissed)。 最常見的則為ACD(Adjourment in Contemplation ofDismissal)處分,即當事人有 罪與否,暫不予以憑斷,但當事人須給付罰金,或修習一些指定課程,且六個月內不再 犯案,則撤銷該案。 最不利的狀況則是除罰金外,還判以徒刑(一年以下),但除極少數累犯情形外,不 至於如此。畢竟大紐約各監獄人滿為患,更何況順手牽羊亦非重大刑案! 問:黃君是否會因此案之記錄而對其未來有不良影響? 答:若本案被處以「不起訴處分」,則毫無記錄可言。 若本案被處以ACD處分,則於繳清罰款,修畢指定課程,且六個月內未再犯案之後, 撤銷本案,亦不會留下任何記錄。 以上兩種情況,將來黃君於求職或辦理移民時,在問卷「你是否曾犯罪」(Have you ever committed a crime?)及「你是否曾被定罪」(Have you ever been convicted of acrime?)一欄,均可答:「沒有」。但若是被判有罪,處以罰金或徒刑,則以上兩欄 均不能答「沒有」,對黃君求職或辦理移民均頗為不利。是故「不起訴處分」及「ACD 」可說是最佳的結果。 問:黃君應如何爭取「不起訴處分」及「ACD」處分? 答:由於實務上,此類案件十之六七與當事人之心理狀況有關,故若能讓檢查官了解黃 君平素之為人,本案之發生僅係心理失調時之意外,檢查官亦不願一個大好青年蒙上此 一污點。故黃君應儘可能提出其平時品學兼優的證明。若能由可信賴之師長,或學校外 籍學生辦公室之人員出具一般推薦信函證明該生品學兼優,當有相當程度之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