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友好訪問團赴各大學訪問演出申請要點***** 一、青年友好訪問團係由國內才藝俱佳之大專同學組成。每年(或隔年)九、十月間來 美國訪問表演,以促進文化交流及國際友誼為主旨。 二、有意申請青訪團赴貴校演出者 ,請填青訪團赴各大學訪問演出申請表。紐約文化組每年於一、二月間開始受理同學會 申請。各同學會亦可提早提出申請。 三、青訪團由正、副領隊及舞台助理各一名,團員 十六名組成。該團自付食宿交通費用,主辦單位需負責租借場地,代租旅館,辦理宣傳 ,並辦理招待會。 四、文化組將參考下列因素,於每年三、四月間決定訪問演出之學校 及行程:     (一)計畫是否周詳,能否發揮文化交流作用。     (二)曾否赴該校訪問,或已間隔多少年未曾前往訪問。     (三)學校大小、知名度及校方支持程度。     (四)有否適合之演出場所。     (五)有否安排其他配合展演及拜會活動。     (六)交通安排是否順暢。 五、有關籌備、接待及劇場要求,請參閱「如何接待中華民國青年友好訪問團」乙文。 六、青訪團之演出,不論售票與否,均請保留部分入場券,以邀請校長,各院系主任、 教授,重要行政人員及師長前往欣賞,以達成文化交流之目的。 七、訪問演出申請表填妥後請寄:         Cultural Division,CCNAA 1230Sixth Ave.Second Fl. New York,NY 10020 Tel:(212)373-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