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財力證明是否一定要公證(Notary)?要如何辦理?
財力證明是否需公證視學校而定,若有此要求(Financial statement must be notarized.),多半會在要
求學生附上財力證明的文件或Catalog上規定。
如果學校規定需要公證,申請者可帶著前述的學校文件(Financial Certification)、財力證明及身分證件
到美國在臺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AIT) (
http://ait.org.tw/ait/TSS/acs3.html)二樓,若有贊助人需請其同行,先到服務台窗口填寫需要何項服
務,並將需公證的文件交給服務人員,再繳交五十五元美金的公證費,看個報紙,等一會兒就O.K.了。
另外亦可到地方法院公證處認證:記得除了攜帶
Financial Certification及英文財力證明外,尚需攜帶自己或贊助人(視財力證明上是誰的名字而定)的身
分證及印章,且若有贊助人則需請其同行。到了戶籍所在地地方法院公證處後,承辦人員會先請您購買認證申
請書,填完資料後則轉至公證人的辦公室,公證人是由值班法官擔任的,請找到一位後,進行短暫的面談,
大致上只是詢問一些問題而已,最後公證人會拿出一個很大的認證章,蓋在Financial Certification的左
下角,並簽上姓名及日期,然後再請您回到公證處,繳回申請書等,並在Financial Certification上蓋上
鋼印,手續完成後這份Financial Certification及財力證明就具有法律效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