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1. 什麼是I-20?
  2. 如何回絕學校給的I-20?
  3. 學校要學生先付訂金(Deposit),如何處理?
  4. 到何處結匯較便宜?
  5. 出國時結匯要結多少?是否要先在台灣辦信用卡?是否需購旅行支票?
  6. 持F-1學生簽證的權利與義務有哪些?
  7. 何謂J-1簽證?
  8. 辦美國簽證面談時要注意些什麼?
  9. 如何申請「護照延期加簽」及「入出境許可」?
  10. 留學生如果想和父母、配偶、子女一起出國有什麼辦法?如何辦理F-2簽證?
  11. 持F-2簽證者有何權利及義務?
  12. 未婚配偶在美唸書可否以F-2身份至美國唸書?
  13. 在美國讀博士班, 回國探親的期間, 護照簽證都已過期, 是否需拿I-20重新簽證?
  14. 護照和I-20在台遺失後又辦得新件, 回美前是否還需簽證?
  15. 已拿到F-1簽證, 但因事不能如I-20之期赴美報到怎麼辦?
  16. 人在台灣取得A學校I-20及學生簽證後, 又收到更喜歡的B學校寄來的I-20, 怎麼辦?
  17. 學校要求注射疫苗的證明,哪裡可以辦理?


7.何謂J-1簽證?

J-1簽證是發給參與經美國資料局(U.S. Information Agency)特別核准的教育活動的人,例如: 交換學人(Exchange Visitor)、受訓者(Trainee)、暑期旅行工作(Summer Work-travel)等。在1992年所公佈 的草案中規定,提供J-1簽證來美研習,研究的美國單位,每年須提交一份報告,並以五年為一期,期滿後 向新聞總署申請延續參與單位資格。除此之外,對每位交換人員及眷屬的意外與健康保險保額提高到五萬元。 交換學者、教授、研究員的J-1簽證效期最多三年,期滿後研究機構可批准延期六個月,更長的延期則需經新 聞總署批准。「大學生」交換計畫,只有在美國政府、外國政府及國際組織資助下的科目才能申請「交換大 學生」以J-1簽證入境,交換學生應為「全時學生」,每學期至少修十二個學分,不修學位者可停留兩年。 修習學位者可停留到畢業為止,當事人可參加最多十八個月的實習,及從事每週不超過二十小時的工作。 「政府、企業與專業」可應邀為訪問人員,期限最多一年。新規則允許接納單位批准規定的延期時限,及 調換研究或實習單位,只要有關單位填寫IAP-66表格及通知新聞總署即可。以下三種J-1簽證人仕,必須回 原居地兩年才得重新以移民或非移民簽證赴美:

  1. 外國醫生
  2. 美國或原居地政府資助者
  3. 交換訪問者的技能為新聞總署列入原居地「短缺」技能之清單者

※美國移民局對J類簽證有大輻度修改,故在申辦J類簽證時應先向在 美國在台協會查詢明確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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