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法國短期簽證來法者,常無法變更成學生身份而居留下來,所以,如果
有心來法國求學,就得在台北辦好學生簽證
申請地點:
法國在台協會
台北市敦化北路 205號 10樓
電話:(02)545-6061
E-mail:ift@transend.com.tw
所需文件:
- 黃色表格兩份,粘貼二吋正面脫帽照片兩張;
- 護照正本及影本一份(自第一頁影印至有效期限頁,並將照片那頁訂於最前面);
- 購買任何銀行之台幣八萬元匯票,並影印一份(以本人為受款人);
- 入學許可影本;
- 保證人宣誓書(保證贊助學生在法國的花費及確定該銀行准允資金轉戶到法使用,並帶保人和被保人身分
證正、影本);
- 健康保險投保宣誓書(確保在法會參加保險,可自行投保,亦可參加就讀學校之學生保險);
- 申請入境簽證表格一份;
備註:
- 收、領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 上午十二時以前
- 學生簽證應於三個月內使用,因此請於出發前一個月前往辦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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