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法國出入境證


留法國期間,如果想離開法國,並於三個月內再回法國,則應於離境前 ,辦妥出入境證 (Visa),以憑進出機場或邊界關卡。

申請出入境證,在轄區的警察局辦理。所需時間及簽證效期因省而異,以巴 黎市為例,需時三天,首先攜帶居留證正影本,影本須影印正反兩面、護照 、學生證(如已非學生則須交驗繳稅單或薪水單)、銀行存款證明 (releve bancaire)或獎學金證明照片一張前往警察總局 (La Prfecture de Police) 簽證組,填表交件辦理,三天後可回警察總局領取(例如星期一交件,星 期四可取回,如遇特殊情況,可例外於次日領回)手續費 250 法郎。

出入境證的效期以三個月為限,蓋在護照上,如果離開法國後不再回法國 ,則申請出境簽證即可 (visa de sortie),手續相同。

若欲前往他國旅行,須至該國駐法領事館申請簽證,有時得先具有法國的 出入境簽證才得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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