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寄送學校:考生在報名時,可以在電腦報名表上指定四所收受學校, 也可以在報名後利用准考證副聯的考生資料更正聯(GRE Correction Stub)更改寄送學校,但該更正聯必須在考試前一天寄達ETS;或於當日考試結束後立即送至考場辦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成績通知:約在考後4-6週由ETS直接郵寄給考生。

    成績歸檔:GRE 普通及學科測驗雖然分開舉行,但其成績卻可在同份報告上由 ETS 寄發至考生指定之學校或收受單位,成績單上最多記載考生最近連續五個測驗年度內最近五次有成績的記錄。

    成績加發:考生收到成績單後,如還想再請 ETS 寄成績正本給其他學校,則必須付申請費,每所學校或機構以美金13元計算。可利用GRE英文資料手冊中間夾頁的"成績加發申請表"(Additional Score Report Request Form)。

    填寫成績加發申請表時,除了學校代號以外,其他資料亦需按照說明填寫,收受的學校機構及系所代碼請查英文資料手冊第 31-36 頁。

    填妥成績加發申請表後,到夕匯指定銀行申請結匯。 結匯時請申請"票匯",將申請表及美金匯票一起以航空掛號寄至 ETS ,並保留結匯收據及掛號收據。 ETS 收到成績加發申請表後,會在十個工作天內以平郵方式寄出成績單給學校,而 ETS 亦會寄一份成績單副本給考生。

    為方便考生,ETS亦接受電話及傳真的方式申請加發成績,但必須以信用卡(VISA, MasterCard, American Express)付款,詳細說明請參考成績加發申請表(Additional Score Report Request Form)及英文資料手冊第18頁(Phone Service for Scores)。Tel. No. : 1-609-771-7290 ; Fax No. : 1-609-771-7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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